


组织状态:正常 | 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 信用状况: 无异常 |
组织标识: 暂无标识 |
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前身是江苏省优生优育协会,成立于1993年9月。2014年11月28日,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第三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将江苏省优生优育协会更名为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2016年11月,协会第四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胜利召开,选举产生了以沈志洪同志为会长的新一届领导集体。
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是我省妇幼健康领域会员最多、影响最大的社会组织,是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妇幼健康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幼健康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省妇幼健康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其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旨在团结组织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广大妇幼健康工作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执行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和妇幼健康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管理,维护会员与妇幼健康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指导、自律、协调、监督作用,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的改革与建设,提高妇幼健康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促进妇幼健康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为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3200005091710647 | 社会组织名称 | 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 | ||
党建/主管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证书有效期 | 2016-12-08至2021-11-03 | ||
注册号 | 登记管理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
法定代表人 | 沈志洪 | 成立登记日期 | 1993-09-01 | ||
注册资金 | 6万元 | 所属省份 | 江苏 | ||
所属城市 | 南京市 | 所属区县 | 鼓楼区 | ||
住所 | 南京市中央路42号 |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咨询、保健等服务 |
年检年度 | 年检结果 | 年报公开 |
暂无数据 |
荣誉名称 | 授予表彰单位 | 表彰日期 |
暂无数据 |
评估等级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评估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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