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状态:正常 | 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 信用状况: 无异常 |
组织标识: 暂无标识 |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于1993年5月经民政部批准成立。同年11月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人民调解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以人为本,化解矛盾纠纷,增进人民团结,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业务范围是对会员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人民调解专业知识;发动会员积极调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开展人民调解理论研究,推动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发展;支持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民间纠纷情况,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加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调解组织的交流活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办理的事项。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每届任期五年,受司法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一届协会的会长由原司法部副部长张耕同志担任,副会长分别由刘志涛、陈琪、周贤奇、刘之元、谭竹清、鞠定国、李秀荣等7人担任,秘书长由陈琪同志兼任、副秘书长由李明担任。陈丕显、刘复之、雷洁琼应司法部和协会的邀请,担任第一届协会的名誉会长。
1999年5月,协会召开了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原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同志当选为第二届协会会长,陈琪、罗建平、俞宏武、杨荣新、潭竹清等5人当选为副会长,陈琪兼任秘书长,李冰担任副秘书长。刘复之、雷洁琼接受司法部和协会的聘请,继续担任第二届协会的名誉会长。
2007年11月,协会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同志当选为会长,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司长王珏当选为常务副会长,俞宏武、吴美丽当选副会长,李冰担任秘书长,成洪亮、高建勋担任副秘书长。
2015年3月,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开启了协会发展新的征程。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郝赤勇当选为会长,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司长梁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冯小光、中央综冶办综冶二室副主任卢仓报、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副巡视员李冰当选副会长,李冰兼任协会秘书长,《人民调解》杂志社总编辑张籐卿当选副秘书长,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孙超美、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吉志勇、山西省阳高县龙泉镇司法所所长李培斌、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新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杨慧芝当选常务理事。
2016年10月,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53名同志当选为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一届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委员。扈继华当选主任委员,张籐卿当选秘书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100000500014214L | 社会组织名称 |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 ||
党建/主管单位 | 证书有效期 | 0000-00-00至0000-00-00 | |||
注册号 | 4326 | 登记管理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王珏 | 成立登记日期 | 1993-05-17 | ||
注册资金 | 10万 | 所属省份 | 北京 | ||
所属城市 | 北京市 | 所属区县 | 朝阳区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南大街10号 |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国际交流法制宣传专业培训咨询服务 |
年检年度 | 年检结果 | 年报公开 |
2019 | 合格 | |
2018 | 合格 | |
2017 | 基本合格 | |
2016 | 基本合格 | |
2015 | 合格 | |
2014 | 合格 | |
2013 | 合格 | |
2012 | 合格 | |
2011 | 合格 | |
2010 | 合格 | |
2009 | 合格 | |
2008 | 合格 | |
2007 | 合格 | |
2006 | 基本合格 | |
2004 | 合格 |
荣誉名称 | 授予表彰单位 | 表彰日期 |
暂无数据 |
评估等级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评估状态 |
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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