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状态:正常 | 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 信用状况: 无异常 |
组织标识: 行业协会商会 |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是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风景名胜区行业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常设办公机构秘书处在北京。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于2002年以国家非政府组织(NGO)身份被正式接受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会员。
协会宗旨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发挥风景名胜区行业与政府部门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工作方针,为国家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
协会职能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主要业务范围是:
1、组织对行业基本情况和行业发展重大课题的调研,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的制订与实施工作,制定团体标准。
2、帮助风景名胜区行业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联系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开展国内外行业间的交流,提供对外对内合作项目的咨询;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单位的交往活动。
3、组织开展并参与社会文化活动和公益活动根据行业发展需求或受政府委托举办、承办各类洽谈会、交易会和展览会,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推介风景名胜区行业。
4、为会员单位及相关机构、社会实体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参与行业的资质认证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鉴定、示范及推广工作。根据授权开展风景名胜区的相关统计工作。
5、承担风景名胜区自然和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出版,组织开展行业信息传播和舆论宣传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创办行业报刊和网站。
6、为会员单位及风景名胜区提供规划建设、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咨询、评估和技术服务;组织相关专家就风景区科学管理、资源保护及规范化服务等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
7、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维护风景名胜区行业和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
8、表彰、奖励对风景名胜区事业及本社团组织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100000500008367X | 社会组织名称 |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 ||
党建/主管单位 | 证书有效期 | -至- | |||
注册号 | 4216 | 登记管理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王凤武 | 成立登记日期 | 1991-12-30 | ||
注册资金 | 500万 | 所属省份 | 北京 | ||
所属城市 | 北京市 | 所属区县 | 朝阳区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11层 | ||||
业务范围 | 业务交流专业培训国际合作;p;咨询服务 |
年检年度 | 年检结果 | 年报公开 |
2019 | 基本合格 | |
2018 | 合格 | |
2017 | 合格 | |
2016 | 合格 | |
2015 | 基本合格 | |
2014 | 基本合格 | |
2013 | 基本合格 | |
2012 | 合格 | |
2011 | 合格 | |
2010 | 合格 | |
2009 | 合格 | |
2008 | 合格 | |
2007 | 合格 | |
2006 | 基本合格 | |
2005 | 合格 | |
2004 | 合格 |
荣誉名称 | 授予表彰单位 | 表彰日期 |
暂无数据 |
评估等级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评估状态 |
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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