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状态:正常 | 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 信用状况: 无异常 |
组织标识: 暂无标识 |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于1979年由重庆市环境科技工作者、环境工程技术人员、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者和环境管理工作者等自愿结成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的民间环境科技社会团体。近年来,学会紧紧围绕国家级、市级的重点环保工作、重大环境问题和重要环保前沿科技,组织国内外的环保专家学者和广大环境科技工作者撰写论文、交流研讨、建言献策,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及科普宣传,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环境科技的交流提高、科学技术的普及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同时也为重庆市乃至国家的环保工作提出了许多有份量的对策建议,越来越受到环保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的重视,越来越受到广大环境科技人员的欢迎。
学会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现设置有环境学术工作委员会、环境标准、环境规划、环境工程、环境与健康、环境生态与化学、环境监测与信息、环境固废、环境评价与技术咨询、环境辐射安全与防护、环境企业信用评价及环境宣教国合等十二个专业委员会;现有单位会员30个,个人会员550名;学会根据其章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环保科研、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学会办公室为学会日常办事机构。
近年来,学会承接了团体标准的制定发布,环保科普宣传及基地遴选推荐,环保科技项目立项、中期评估及验收,职称评审等政府职能,极大地增强了学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可为单位和个人会员以及管理部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学会将不负众望,继续做好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环保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实业家的纽带和桥梁,充分发挥参谋和智囊团的作用,为我市天蓝、地绿、水净作出应有的贡献。
按照学会章程第四章第十五条规定,学会的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五年一届,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决定本会工作计划;
(四)制定审议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500000504023580L | 社会组织名称 |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 ||
党建/主管单位 |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 证书有效期 | 2018-03-27至2023-03-26 | ||
注册号 | 登记管理机关 | 重庆市民政局 | |||
法定代表人 | 李崇明 | 成立登记日期 | 2000-01-31 | ||
注册资金 | 5万元 | 所属省份 | 重庆 | ||
所属城市 | 重庆市 | 所属区县 | |||
住所 | 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252号 |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出版刊物咨询服务培训人才 |
年检年度 | 年检结果 | 年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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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名称 | 授予表彰单位 | 表彰日期 |
暂无数据 |
评估等级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评估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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