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状态:正常 | 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 信用状况: 无异常 |
组织标识: 暂无标识 |
2013年11月23日,由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福建省雕塑学会”正式成立,标志着福建省雕塑艺术事业迈向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该学会主要人员由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集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闽江学院美术学院、武夷学院美术学院、三明学院、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等高校雕塑专业教师和雕塑艺术家为骨干,其中,雕塑专业教授、副教授、讲师、高级工艺美术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雕塑专业人才以及雕塑企业家200余人组成的社团组织。该学会的成立成为了福建省雕塑专业教育、科研、各相关产业的支柱力量。
福建省雕塑学会在党支部书记傅新民的领导下,以会长潘尤龙与监事长常跃中形成理事会、监事会的团队为福建雕塑企业和雕塑艺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学会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包括雕塑创作、理论研究、业务培训、专业展览、对外发展合作、咨询服务、法律援助、雕塑资格认定、城市雕塑创作等。
福建省雕塑学会对于繁荣雕塑创作,推动学术研究,提高福建省雕塑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水平,进而推动城市文化建设、提升城市环境雕塑美化水准、旅游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350000091354524F | 社会组织名称 | 福建省雕塑学会 | ||
党建/主管单位 |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证书有效期 | 2020-07-02至2025-07-01 | ||
注册号 | 登记管理机关 | 福建省民政厅 | |||
法定代表人 | 潘尤龙 | 成立登记日期 | 2014-01-14 | ||
注册资金 | 10万元 | 所属省份 | 福建 | ||
所属城市 | 福州市 | 所属区县 |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42号6楼 | ||||
业务范围 | 雕塑创作、理论研究、业务培训、专业展览、对外合作、咨询服务、城市雕塑规划。 |
年检年度 | 年检结果 | 年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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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名称 | 授予表彰单位 | 表彰日期 |
暂无数据 |
评估等级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评估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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