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9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中提出的“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完善流通领域制度规范和标准,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的要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 2020年12月4 - 6日,在天津市召开主题为“大流通、双循环、数字经济”的“第一届中国数字化仓储发展论坛”。
本届论坛将邀请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银保监等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央企领导、行业专家,银行、保险、投资、科技、生产、仓储、运输、贸易、电子商务、加工配送等企业代表,以及国内陆港、海港、空港物流枢纽城市的开发区、自贸区、物流园区、保税区的管委会、招商局领导等共同参与,围绕“大流通、双循环、数字经济”的主题,深入研讨数字化仓储建设带来的数字仓储平台、数字运输平台、数字商务平台、数字融资平台、数字应急平台等流通行业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热点话题,共谋城市、园区、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突围之路。
现诚挚邀请中物联物联网专委会会员企业的领导及各行业专家、相关政府的职能部门、各相关企业的代表出席本次论坛。
01 论坛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专业委员会
联合承办:天津市滨海开发区东疆港管委会
02 时间、地点
时 间:2020年12月4 - 6日(12月4日全天报到)
地 点:天津市万丽天津宾馆(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16号)
03 论坛主题
论坛主题:大流通、双循环、数字经济
04 主要议题
1.学习国家现代流通战略体系的内涵外延、功能定位、创新发展、重点任务;
2.了解互联网、物联网、物品编码、5G通信、边缘计算、智能识别、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平台、云存储、云计算等数字新技术及应用;
3.通过数字赋能,加强快速响应、敏捷服务、柔性化定制、总成本控制的精细化、集约化、标准化、协同化发展;
4.加强生产企业、仓储企业、运输企业、贸易企业、电子商务企业、金融企业、数字科技企业之间的数字互通、数字协同、数字盈利能力;
5. 展示物流枢纽城市、产业园区、实体企业的数字GDP的跨越式发展之路。
05 同期活动
1.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第二次理事扩大会;
2.中物联全国数字化仓库企业试点推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3.银行与贸易企业、仓储企业、科技企业共同签署“电子仓单在线融资”合作的签约会;
4.国家数字化仓库试点、示范基地建设研讨会;
5.数字化仓库、数字仓储平台、数字运输平台、数字商务平台、数字金融平台、数字应急平台的建设、数字供应链科技产业园的建设、合作的业务对接会;
6.“全国数字化供应链领军人才高级培训班”合作推广研讨会;
7.《数字化仓库评估规范》《数字化仓库基本要求》行业标准编制优秀单位、优秀个人颁奖典礼;
8.中物联全国数字化仓库企业试点单位授牌仪式;
9.“江苏银行杯”首届中国数字化仓库解决方案大赛颁奖典礼。
06 拟邀嘉宾
1.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银保监等部委有关领导、行业协会领导;
2.各地开发区、自贸区、物流园区管委会、招商局(海港、空港、陆港、保税区、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等);
3.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不锈钢、煤炭、铁矿石、铁合金、石油、橡胶、塑料等化工产品、粮食、水果、肉食、水产、鲜花等领域的生产企业、仓储企业、运输企业、电商企业、贸易企业、交易企业、金融服务企业代表;
4.通信、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服务、软件开发等科技企业代表;
5.银行、保险、支付、租赁、投资、证券等金融企业代表;
6.大学、研究院、规划院、咨询公司代表;
7.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员单位代表;
8.国内主流媒体及网络媒体等。
07 参会费用
1.会议费标准:中物联物联网专委会会员1800元/人,非会员2500元/人。此费用含会议费、资料费、餐饮费等;
2. 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08 会议联系人
李钠钠:13520614955;电 话:(010)83775677
吕 伟:13797029087
白飞雨:15623003676
报名邮箱:zwlwlw@cflp.org.cn
欢迎各相关单位报名参会。请在11月25日前填写回执表(见附件),发回指定邮箱;组委会将在11月27日发出报到通知。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专业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拟邀嘉宾
1.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银保监等部委有关领导、行业协会领导;
2.各地开发区、自贸区、物流园区管委会、招商局(海港、空港、陆港、保税区、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等);
3.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不锈钢、煤炭、铁矿石、铁合金、石油、橡胶、塑料等化工产品、粮食、水果、肉食、水产、鲜花等领域的生产企业、仓储企业、运输企业、电商企业、贸易企业、交易企业、金融服务企业代表;
4.通信、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服务、软件开发等科技企业代表;
5.银行、保险、支付、租赁、投资、证券等金融企业代表;
6.大学、研究院、规划院、咨询公司代表;
7.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员单位代表;
8.国内主流媒体及网络媒体等。
1
文本已超出限制,最大输入200字
举报
其他